概要: 問:最近,我委托一家裝潢公司對我那兩室一廳的房子進行裝修,合同約定由裝潢公司包工、包料。裝潢公司管理不錯,竣工驗收時我對裝潢質量也很滿意。誰知3個月后,家里的紅檀木地板出現(xiàn)裂縫。我向裝潢公司報修,裝潢公司派人查看后認為,地板的裂縫出現(xiàn)在每塊地板中間,屬地板質量問題,不是裝潢公司的施工質量問題。
市民王小姐答:你反映的情況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實踐中,由于裝潢公司出面購買裝潢材料一般價格較優(yōu)惠,因此業(yè)主在選定了某一品牌某一型號的建材后,往往讓裝潢公司前去購買。因此,筆者認為你與裝潢公司之間有兩個法律關系:一是將裝潢工程發(fā)包施工的合同關系;二是委托裝潢公司購買建材的委托購買關系。
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在發(fā)包施工的法律關系中,裝潢公司必須對其提供的建材和施工質量負起全部責任。在委托購買建材的法律關系中,由于購買的建材是用于裝潢工程的,裝潢公司既作為受托人,又作為工程施工人,具有雙重身份。在購買你指定的建材時,裝潢公司不僅承擔按委托購買的義務,而且要承擔依據(jù)其具有的專業(yè)知識對所購建材的質量進行判斷的義務。因此,在所購建材出現(xiàn)質量問題后,裝潢公司作為購買人不能推卸責任。
此外,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的規(guī)定,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,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托人不履行義務,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,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。據(jù)此,你完全可以要求裝潢公司提供地板銷售商的相關資料,并對地板質量問題提供技術參考,配合裝潢公司或者要求裝潢公司配合你向地板銷售商提出索賠。
中建律師事務所商建剛王澤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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